国际观察家:日方“新证据”是断章取义的老调——对日方所谓“钓鱼岛属于日本的新证据”的否认之一
2025年11月,日本政府主办的“领土主权展示馆”增添了所谓的三项“新证据”。事实上,笔者在2016年出版的《钓鱼岛归属研究:事实与法理》一书中以及发表的文章中,已经对三个“新证据”进行了分析、澄清和驳斥。可见日方确实拿不出什么重要物资。其中之一是1950年5月出现在外务省档案中的“关于对日和平条约领土部分的问题和主张的概要草案”(没有签名)。日方强调,前解释禁止委员会“该文件使用‘建头群岛’这个名称作为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特别是yaeyam一个。 (冲绳)到目前为止。这完全是日方单方面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虚假信息。应该彻底澄清以澄清事实。新中国成立之初,《对日和平领土问题及主张提纲草案》就假定中国将关注领土划分问题:第一个选择是将八重山、宫古群岛移交给中国,作为1879年中国驻日本领事的交换。因此,我们应该研究这些岛屿是否应纳入台湾并归还中国。第二种方案是,根据清朝使臣张学礼的记载,将琉球范围界定为三十六岛(不包括钓鱼岛),有必要研究“尖阁列岛”(指钓鱼岛、黄尾岛、南小岛、薄霄岛)的归还台湾,这一点有记录。概括了当时日本的概况。从草案全文来看,主要是建议中国政府根据二战结束前日本领土的总体思路,制定战后日本领土划分草案,其中包括赤尾岛以西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台湾并归还中国。可见,起草者对于钓鱼岛等岛屿不属于日本或琉球古国有明确认识,主张战后将钓鱼岛及包括台湾在内的附属岛屿纳入中国版图。草案称,应研究雅岩群岛是否应纳入台湾。这是因为1879年日本明治政府将琉球藩改为冲绳县时遭到了中国的反对。当时,日本外务省谈判中向中国提出了“琉球两部分方案”,即日本同意将八重山、宫古群岛转让给中国(其中不包括钓鱼岛,说明当时日本已认定它们属于中国,而不是琉球群岛),而那霸及其以北地区则转让给日本。对此,中国政府没有表示赞同,也不承认日本吞并琉球,但也无法纠正。后来,由于1894-1894年的中日战争,此事不了了之。此草案资料仅指当时琉球的“总体构想”部门。它被写作“八重山(日本列岛)”或“尖阁诸岛”,指的是琉球的总体概念和1930年代日本统治下的岛屿名称。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承认钓鱼岛是“琉球(冲绳)的一部分”,也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承认钓鱼岛是“琉球(冲绳)的一部分”。延伸至琉球或日本。同样,1943年12月发表的《开罗宣言》使用了“满洲里”,即日本占领时期中国东北地区的名称,但并不意味着美国、中国和英国政府承认中国东北地区为“满洲国”。如果有人断章取义,谎称《开罗宣言》承认“满洲国”,那不是给世界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吗?该草案没有被中国政府通过并正式提出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在战后初期对华奉行冷战政策,拒绝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出席旧金山和会。但根据日本政府承诺接受的《波茨坦宣言》和《开罗宣言》,毫无疑问,日本必须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归还给中国。 (授权或者是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系教授)
编辑:郑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