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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烟花炸死的10岁男孩”的第二次测试并未在法庭上公布。测试持续了4个小时。镇政府称,为人道支出60万元。
积木新闻记者詹璐10月13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10岁男孩被烟花爆竹头砸中身亡一案。极目新闻记者从熟悉庭审情况的人士处获悉,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法庭上并未宣判。庭审过程中,受害人和警方指认的犯罪嫌疑人对先行责任划分提出了异议。当晚燃放烟花的现场(采访者提供)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NOBO截至2024年4月,受害人(死男孩家属)60万元后,被指镇警方确认身份为14岁的张小强(Pseudymym),在法庭上清醒地要求镇政府垫付他60万元。法院在2025年7月的第一人称判决中指出,第三人受害人及其家属损失95万元。法院处罚张晓强及其家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兴庄市人民政府承担50%的责任,充分履行管理职责,受害人的照顾者承担10%的未尽到照顾责任的责任。 13日晚,前述参与二审的知情人士向集目新闻广播公司透露,在庭审中,受害人的看护者及其代理人坚称看护者没有犯错,没有承担责任。受伤方认为这起事件是一起意外事故。根据事发当天的场景和环境,《卫报》无法无法预测烟花何时何地从何而来,也不可能100%保证孩子不会受到伤害。庭审中,人民政府表示,所提供的60万元是用于帮助和安抚受害人。对于警方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张小强,他们对烟花爆竹的种类、购买区域、搬运时间等提出了诸多疑问,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男孩的死亡与张小强有关。店内出售的烟花爆竹(同伴阿纳明提供) 一位参与庭审的知情人士称,张晓强的律师就是当晚的烟花爆竹击中了受害人。张晓强一方认为自己在这起案件中没有责任,并认为自己的家人在这件事上受苦,自己也是受害者。庭审结束后,张晓强的父亲张翔(化名)接受集木记者采访时表示消息称,男孩的父母是受害人的父母,但他们并没有将这起事件归咎于张晓强及其家人。他在法庭上没有针对任何人,只是首次为自己10%的责任辩护。 “他们对失去孩子感到更加悲伤。”张翔表示,他和他的律师始终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张晓强与此案有关。张翔表示,如果是儿子的错,他愿意承担责任。 13日晚,张翔也明确表示拒绝介入。集目新闻记者当晚联系受害人家属,但未得到回复。据集木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2月12日20时左右,肖先生(化名)前往开封市尉氏县北郊彩虹桥时,10岁的儿子被烟花击中,陷入昏迷。根据他的医疗记录,受伤者伤者骨头断裂并下沉约14毫米,诊断为严重脑损伤。当晚,他被转到开封淮河医院救治。后来,由于伤势过重,男孩于2月17日死亡。(来源:极目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编辑:郭彪 UN832